SEC 主席 Paul S. Atkins 推出「加密資產監管框架」,明確四類非證券加密資產及新豁免途徑

SEC 主席 Paul S. Atkins 於 3 月 17 日在華盛頓區塊鏈峰會上宣布推出「加密資產監管框架」(Regulation Crypto Assets),就代幣分類與投資合約規則提供解釋性指引,SEC 官網顯示。該指引明確四類加密資產不被視為證券:數字商品、數字收藏品、數字工具,以及根據 GENIUS 法案定義的支付穩定幣;而數字證券(傳統證券的代幣化版本)仍受證券法規管。SEC 亦解釋投資合約何時終止,要求項目團隊清晰披露核心管理活動,此後相關加密資產不再受證券監管。Atkins 進一步提出三項豁免路徑建議:「初創豁免」允許四年內募資最多 500 萬美元、「融資豁免」允許 12 個月內募資最多 7,500 萬美元並向 SEC 提交披露文件,以及「投資合約安全港」為符合條件的資產設定非證券待遇標準,並表示 SEC 計劃就這些建議徵求公眾意見。